摘要
自由财产制度在个人破产制度的实施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设立的初衷是满足债务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帮助债务人重拾对生活的信心。自由财产的范围和处置是构建自由财产制度的核心问题,《某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对自由财产的范围做出了规定,但规定较为笼统,缺乏各类自由财产的具项,同时缺失了对自由财产处置的规定,总体来说仍存在不足。因此,本文以《条例》中自由财产的规定为切入点,在结合域外的先进经验和我国具体国情的基础上,尝试提出对自由财产的范围和处置的完善建议。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