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工智能的发展正逐渐深入各行各业,金融科技处在初步发展阶段,目前尚无统一定义,在实践应用中有不同的分类,比如支付结算、存贷款与资本筹集、金融投资管理、金融市场设施等。智能投资顾问作为其中"金融投资管理"类的典型产物也凭借其低成本、便捷性、智能化等诸多优势逐渐被市场所认可,在为我国传统金融领域注入活力的同时,也带来了法律关系的巨大变化和随之而来的法律、技术风险。应当进一步完善智能投顾准入标准,进一步完善智能投顾发展的制度环境,明确义务责任承担标准,加强信息披露和客户画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