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从2005年开始探索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具有公共服务性质,体现了国家、社会和家庭对养老责任的共同承担。这种模式具有就近、便捷、低成本、有利于促进就业和新型服务业的优势,同时又有社会认同度不高、服务项目单一、受益人群偏少、服务经费不足、专业人才缺乏、市场化运作不够、优惠政策不到位等不足。未来应从国情出发,拓宽社区养老服务资金渠道,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建立完善服务设施和平台,推进人才职业化和专业化,给予优惠政策支持来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