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景颇族是云南省"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之一,也是德宏州五个世居少数民族之一。新中国建立后,通过民主改革,景颇族从原始社会末期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贯彻落实,使景颇族与其他民族共同享有了当家作主的权益,民族经济文化发展和社会进步成效显著。然而,因生存条件及自身诸多因素制约,德宏州景颇族聚居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较突出。要确保景颇族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共同富裕的征程中不掉队、不落伍,必须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动摇,围绕发展区域经济与消除贫困的双重目标,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打好景颇族整族脱贫攻坚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提升劳动者素质和景颇族村寨社会治理水平,进而推动景颇族经济社会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有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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