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赣府字[2020]40号2020年6月8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近期,国务院印发《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国发[2020]4号),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权授权省级政府;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1号),将相应的用地预审权和先行用地审批权下放给省级自然资源部门。为进一步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