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预借工程款这一建筑施工领域的常见现象,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可以有效避免因预借工程款本身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对于国有建设单位领域垫资施工的预借工程款,既存在预借金额和时间节点的随意性可能引发的风险,也存在由于改变了公款使用性质产生的挪用公款等刑事风险。结合实践经验,从发包人视角,尝试从限定款项用途、不得收取利息、经集体研究决定等方面着手防范化解法律风险,保障建筑业良性发展,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 单位
    中共江西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