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立“四水四定”制度体系是发挥水资源刚性约束的关键措施。从宏观和微观层面分析重点用水行业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政策的情况,有些政策较好地体现了水资源约束的“刚性”要求,有些政策还存在差距。梳理生态环境监管、能源行业监管、土地资源监管等行业刚性约束监管经验,在组织层面、管理指标设置、考核及监管措施方面值得借鉴,并提出“四水四定”制度体系构建的工作重点包括加快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建立健全水资源刚性约束部际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启动水资源短缺和超载地区名录制度,强化水资源在产业准入中的约束作用,适时调整农业财政补贴政策等。

  • 单位
    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