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厘清我国各类法规中公益慈善类组织的概念,有利于增强其可辨识程度,对制定和完善相关税收法规亦具有重要作用。我国民法主要对非营利法人、捐助法人等概念做出界定;而公益慈善法规界定了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及慈善组织等概念。税收法规主要从税收优惠角度,规定了具备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和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为更好地发挥税收优惠的激励作用,各类法规间应注重协调与衔接,减少有关税收优惠条件的重复规定。同时,优化资格认定的条件和流程,适度扩大非营利组织的免税收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