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与我国的保密资质(资格)认定不同,德国对企业的保密审查采取的是公法合同的管理制度,本文对这一制度中的企业审查、人员审查以及制度特色等方面进行探究,以资行业借鉴。企业审查德国企业是否需要接受保密审查,以及接受哪个层级的保密审查,均和接触密件的密级高低直接相关。接触最低一级且仅供公务使用密件的企业一般不需要经过专门保密审查,而接触秘密、机密、绝密的一般都要经过保密审查并签订公法合同。实践中,审查主体为经济和能源事务部(简称经济部),即由该部负责保密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