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初两广盐政在广西土司地区推行的食盐运销制度是“管制型市场经济”的典型例证。有清以来,广西土司地区原不行官引,民间以“沥灰/酸糟法”代盐,此时也并存着由水客体系供应的价格较为昂贵的食盐。自雍正以来,鄂尔泰、郝玉麟提出了在土司地区进行低价盐供应的设想,并在鄂弥达余盐改革中予以落地,形成了“余盐府销”的特殊制度。该制度一方面实现了低价供应,创设了管制型的市场,另一方面也需要与盐法中其他运销制度相协调,以避免制度内在的矛盾。直至乾隆年间,该制度才趋于稳定,最终形成府运与商运结合供盐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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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历史学系; 中山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