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速度不断提高,商品交易方式呈现出多元化趋势,人们为满足自身需要对生活消费需求日益增多,但监管的不完善使得商品质量问题愈发严重,近年来更是兴起了知假买假以此索赔为职业的知假买假热潮。知假买假以此索赔的行为是否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是当下法学界热点讨论的话题,有学者提出反对的观点,因为职业打假人的买假行为并非遭受商家欺诈后做出的,因此他们处分财产的行为是自身的选择,没有陷入错误认识,买假行为不应获得赔偿;也有学者主张知假买假行为具有打击伪劣产品,净化市场环境的积极作用,应给予支持。笔者将“职业打假人”作为研究对象,探讨知假买假行为能否适用惩罚性赔偿。需要注意的是,职业打假人的买假行为对净化市场环境和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存在积极的作用,但过犹不及。各地方法院在对买假索赔案件进行审理时,法官应在充分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立法用意的前提下,审慎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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