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同时处理好高效反腐与权利保障的关系。律师帮助权作为权利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调查阶段引入律师帮助权是我国监察体制改革的应有逻辑。目前我国律师帮助权的应用还局限于侦查阶段,《监察法》并未就调查阶段的律师帮助权予以回应。当前我国构建调查阶段律师帮助权制度的重心在于明确律师介入的时机、条件与介入方式,确保被调查人享有最低限度的正当程序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