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特朗普时期以来美国的外资安全审查制度出现一些变化,包括出台《外国投资风险评估现代化法》和颁布行政命令,扩大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的管辖范围和权限,加大对"外国对手"在关键领域投资的管控力度。其特点有三:一是审查重点从传统的国防军事安全向网络信息安全延伸;二是审查阶段从外资准入向外资企业运营扩展;三是制度定位从国家安全工具向国际政治格局工具转变,且对中国企业指向性明显。究其原因,主要是中国经济及技术实力的迅猛发展引起美国对自身霸权和技术优势地位的担忧。在中美战略竞争的背景下,拜登政府还会继续加大对中国企业在美投资的安全审查力度。作为应对,中国政府应加强与美方对话与沟通、推动国内相关制度完善、必要时对美采取反制措施;中国企业应提前做好风险预案、积极采取缓解措施、在权益受损时重视司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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