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融全球化背景下,金融监管国际合作机制发展当中的利益博弈日益突显,相关制度不够健全,且存在法律盲区。金融监管国际合作机制应协调金融监管各方主体利益诉求,弥补金融监管合作制度缺陷,完善金融监管国际合作法律体系。中国作为金融全球化背景下的受益方,更应该以中国对策引领金融监管合作机制的发展,加强金融监管合作的国际化、规范化,健全国家干预政策与危机处理体系,完善我国金融监管相关制度,推进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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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集美大学诚毅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