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版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新收入准则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的全面实质性趋同。新收入准则改革了现行准则的收入确认模型,明确了收入确认的核心原则;同时,针对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业务制定了详细的会计处理指引,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依据交易业务"是否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分别进行账务处理,新收入准则对企业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业务会计处理产生了较为广泛的影响。本文以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业务案例为基础,详细分析了新收入准则和现行收入准则的会计处理,以期为企业应用新收入会计准则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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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江汉大学文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