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法单位实施政治督察是《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明确的一种党内监督机制,需各地创新性实施。基于深度访谈和问卷调查发现,基层对该制度的知晓度较高但仍存认知和实践困难。通过研究进一步发现,部分省出台的《条例》实施细则难以充分指导基层政治督察。对此,建议加强顶层设计,明晰政治督察概念,建立政治督察触发机制、评价机制和协调机制,分层制定督察清单,合理运用督察成果,以充分发挥制度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