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问责制是政府机构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对参与环境活动的主、客体双方的职责和权利进行明确,并制定一套科学可行的综合评判标准用来考核双方责任和权利落实程度,权利客体借助描述、证明等形式对自身行为绩效进行表达,权利主体进行综合评估进而对客体的绩效给予评判,并辅之以相应奖惩举措。在实践中表现出效应两重性、向度全程性、形式多元化、内容普遍性、结果多样性等基本特质。该框架包括问责的主体,对象,范围,程序,方法和结果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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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燕山大学;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