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阐释的人格理论,是构成其所有权学说乃至整个法律观的基石。西方学者贾斯汀·休斯等运用黑格尔关于财产权与人格的理论,分析知识产权尤其是著作权的归属与转让等方面的法理学渊源,影响了人们对知识产权法哲学研究。源于19世纪初期的黑格尔人格理论,与其说能够提供当代知识产权法的现实解释力,不如说构成了批判现实社会的规范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