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普职分流”到“普职协调发展”是强化教育类型、优化教育结构的必由之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推动普职协调发展的新语境赋予普职分流新的时代内涵与价值期许。生态位理论视域下,普职分流到普职协调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普职分流“供给失效”、协调发展“重叠错位”以及分流与协调发展“割裂失调”的矛盾,面临着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技术人才与学术人才、普职分离与普职融通的冲突。从生态位理论探析分流到协调发展的矛盾与冲突,寻找分流到协调发展的融通路径,是理论的应然之意;通过生态位移动、矫正、释放等途径,实现分流到协调发展的接轨共赢,是实践的应然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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