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京人防发[2019]4号各区民防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民防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本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本市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及其监督管理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18]36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京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