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鄂政函[2019]98号十堰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规定,为保证十堰市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简称十堰市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和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现通告如下:一、十堰市水资源配置工程涉及房县、竹山县、茅箭区,工程占地范围为输水线路轴线两侧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