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解释规定善意使用侵权产品者如果能够证明使用的被控侵权产品具有合法来源且已支付了合理对价,可以不支付合理使用费继续使用侵权产品,削弱了专利保护的力度。通过国内案例分析可以得出将侵权产品分为"日用消型专利产品"与"生产资料专利产品"并进行分类规制更为合理。美国的"单一赔偿规则"更有利于平衡专利权人和侵权产品使用者之间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