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罗斯福“新政”时期美国的农业调整政策与美国农业萧条空前严重、自由放任主义主导下反农业危机政策的失败,以及农业利益集团与农民斗争的大力推动都有密切关系。罗斯福“新政”时期的农业调整政策是以1933年的《农业调整法》及其相关修订立法为基础展开的。依据这些法律及其所确定的农业调整手段的不同,罗斯福“新政”时期的农业调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在第一阶段,生产控制成为农业调整的主要应急手段。在第二、第三阶段,土壤保护从农业调整的临时措施转变成常规手段。罗斯福“新政”时期的农业调整政策有效地缓解了美国的农业危机,开创了生态补贴的先例,对推动进步主义时期的资源保护运动走向战后环保运动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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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