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高原地区铁路规划建设项目的增加,现行铁路造价标准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的相关规定在前期投资控制中反应出一定的不适用性,结合现行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在西南高原复杂艰险山区铁路中的应用情况,主要围绕编制方法、计算方法、边际条件、施工定额增加幅度和特殊工程或措施的注解等方面,对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进行了研究,提出其应明确规定涉及不同海拔分区时可采用加权平均的方式计列、在计算程序中应体现基期和编制期定额消耗量,并保证特殊注解的严谨性和全面性,同时验证了现行施工定额增加幅度的合理性,拟为现行标准的修订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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