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监听侦查措施的审查制度存在着内部审查流于形式、适用程序不明确、外部监督不完善等问题,极易对公民的个人权利造成侵害。在充分调研我国现实国情前提下,对我国监听侦查合法性审查内部化的缺陷加以梳理分析,并以此为基础研究域外审查制度对我国的启示,提出引进司法审查制度、建立事后救济制度等相关建议,以避免监听侦查措施负面影响的发生,从而发挥其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