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河北省143个市县为研究对象,建立了适合区域内多个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评价指标体系和指标合理值标准;根据指标量化及测算所得综合分值,将土地集约利用程度划分为集约利用、适度利用、低度利用和粗放利用等4个级别,在分析集约利用潜力评价结果的基础上提出了提高河北省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对策和建议。构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的指标体系,对河北省不同类型的城市采用相同指标与不同合理值标准进行评价,反映了区域内各种类型城市之间的差异,可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