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黔府函[2021]199号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恳请审定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的请示》 (黔市监呈[2021]6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贵州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由你们印发并认真组织实施,按规定做好公开及政策解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