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图书馆在版权合理使用制度中占有特殊而重要的地位,建立基于图书馆为视障者服务的版权合理使用制度具有多方面的正当性。从利于图书馆制作和传播无障碍格式版的角度出发,我国视障者版权合理使用制度应明确图书馆的法律地位、赋予图书馆较为宽松的合理使用权,同时必须要求图书馆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