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智能合约是技术进步的产物,其技术属性可以激励或约束缔约主体的行为,促成最优合同的实现。其一,验证交易条件是智能合约进入执行状态的前提,这能够确保状态独立类型交易的安全性。其二,智能合约降低了获取信息成本以及重复性交易成本,推进了普适性商品的市场化交易。其三,对于多环节构成的交易,智能合约缩短了上下游交易进入合同执行状态的时间间隔,完整交易链条在较短时间即可形成,提高了变更合同条款的成本,制约了缔约主体的再协商行为,增强了初始合同的完备性。智能合约凭借技术优势,通过影响信息充分度和执行灵活度,减少了合同不完备性引致的机会主义行为,有利于最优合同的实现。智能合约佐证了不完全合同可以是最优合同,提高了实时交易、普适性商品交易和多环节交易的有效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