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医院抗肿瘤药导致不良反应(ADR)发生的特点及规律,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肿瘤药。方法:对我院2010-2013年上报国家ADR监测中心的215例抗肿瘤药致ADR报告进行回顾性统计和分析。结果:ADR多发生于40岁以上的女性患者(38.60%);发生ADR最多患者的原发疾病为乳腺癌(占24.19%),其次为肺癌(占15.81%)和肠癌(占15.35%);引发ADR的药物种类中以铂类为主(占36.55%),其次为植物来源的抗肿瘤药及其衍生物(占22.34%);最易引发ADR的抗肿瘤药为注射用顺铂(占14.21%);涉及ADR的最主要给药途径是静脉滴注和静脉推注(占95.81%);ADR多发生在用药后1 d以内(占44.65%);ADR主要累及消化系统(占45.58%),其次为血液造血系统(占28.84%);多数ADR经过相关处理后能够完全治愈(占58.14%)或者好转(占40.93%)。结论:医院需要进一步加强抗肿瘤药ADR的监测,加强临床药师的干预作用,以促进临床合理用药,预防和减少抗肿瘤药物ADR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