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不应一律构成认定工伤的阻却事由

作者:曹磊
来源:人民司法, 2019, (32): 99-102.
DOI:10.19684/j.cnki.1002-4603.2019.32.028

摘要

<正>【裁判要旨】职工醉酒不应一律作为不予认定工伤的事由,而应视职工醉酒与自身伤亡事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作区别对待。如果职工醉酒造成行为失控进而引发自身伤亡事故的,对于职工不予认定工伤;反之,如果职工醉酒与自身伤亡事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则不得以醉酒为由对职工不予认定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