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虽非真正意义上的全国统筹,却是实现全国统筹的重要一步。其能基本实现地区间养老保险基金正向再分配,并减少财政负担,提高上解比例能强化这种积极效应。但该制度的长期作用有限,虽能在一定程度上缩小地区间差距,却无法改变地区间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虽能缓解部分省份的支付风险,却无法弥补全国总量上的支付缺口。同时,该制度的实施将在部分地区出现逆向调节趋势。因此,需慎重考虑上调中央调剂制度上解比例,综合改革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中央调剂金自动调节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