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我国民法物权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该项制度在我国物权法中得到了正式确立。但在区分建筑物所有权中,我国法律并没有对车位的所有权问题进行明确规定,而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车位权属纠纷却日益凸显。文章认为,可以要求开发商在进行房屋建设时设置足够数量车位,该项车位归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共同所有,由全体业主共同使用,以满足居住在其中的业主的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