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应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统一法律适用,确保案件的裁判质量,本着遵循审判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建立法官联席会议、专家法官会议、专业法官会议集体研判疑难复杂等相关案件制度,以体现法官集体智慧,统一法律适用,确保案件审判和执行的公正性。规范行使审判管理权,除在审判委员会会议、法官联席会议、专家法官会议、专业法官会议集体研判时发表意见外,院庭长不能单独就自己未参加审理的具体个案向主审法官或合议庭成员发表倾向性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