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编者按】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是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就新时期做好金融工作确定的三项任务。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和激励商业银行在可持续运营、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微观经济,有效维护国有金融资本权益,促进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财政部进一步优化完善了商业银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于2021年1月发布《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办法》,这是自2009年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制度建立以来的第三次修订完善。本期专题围绕此次修订从以下角度进行阐释和研讨:分析此次修订完善的重要背景和主要思路,详细对比新旧评价办法,明确完善优化的重点内容;新评价办法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挑战及商业银行的应对对策;省级财政部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全国性商业银行和地方法人银行等主体推动《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办法》落地实践的具体思路及相关建议。希望这些思考与探讨,能够对商业银行顺利实施新绩效评价办法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