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音乐教育行为分为两种类型,即国民音乐教育和专业音乐教育。由于两种教育行为在教育对象、教育目标上存在区别,它们在教育手段与方式、教育评价标准上也存在很大差异。比较这些差异,是我们真正认识音乐教育目标的前提,也是实施音乐教育的重要保证。在推行高中新课程改革的今天,作为一名高中音乐教师,正视音乐教育现状,对于高中音乐课程改革的具体实施,进行专门的探讨,具有非常积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