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体系中尤为重要的组成,我国采用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互结合的方式建立养老金制度,保障劳动者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铁路施工企业参保职工群体具有流动性强的特征,因此其社保关系转移频繁,而全国不同地区在退休金计算上存在差别,这造成该职工群体退休后在待遇享受方面存在差异。铁路施工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国家养老保险制度始于政务院1951年公布、1953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78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通过《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推动了养老保险制度的进一步执行,特别是在20世纪90年代,我国在借鉴国外养老保险制度和总结国内改革经验的基础上,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提出养老保险金由国家、企业与个人三方共同承担,采用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互相结合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