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小微企业和"三农"在经济发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受其自身规模小,信用水平较低等原因影响,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依然突出。2018年3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由中央财政发起、联合有意愿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逐步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体系建设。着力缓解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然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从事的业务风险高、收益低,影响其可持续发展。对此,本文从税收问题的角度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财税政策,以适应新形势下政府性融资担保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