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移动运营商设计并推出数据补贴策略,允许内容提供商为消费者消耗的流量付费,消费者可以免流量费用上网.针对运营商和内容提供商在何种市场条件下应该达成数据补贴策略,建立了一个移动运营商和一个内容提供商或两个内容提供商情境下的经济学分析模型,并考虑了单位流量价格的非线性特征(单位流量价格的折扣率)以及市场规模的动态变化(数据补贴策略对消费者的吸引效果:消费者消耗平均流量的增长率以及消费者数量的增长率).研究表明,为了达成数据补贴策略,运营商给予内容提供商的折扣率不宜过高,内容提供商给予广告商的折扣率同样不宜过高.在数据补贴策略的效果较弱的条件下,内容提供商不采纳数据补贴策略;在数据补贴策略的效果适中的条件下,只有一个内容提供商采纳数据补贴策略;在数据补贴策略的效果较强的条件下,两个内容提供商都会采纳数据补贴策略,并且运营商以及两个内容提供商实现三赢.考虑了数据补贴策略的效果、定价中存在的二级价格歧视现象以及运营商和内容提供商组成的系统的情况,为运营商和内容提供商的策略治理、价格治理以及生态治理提供新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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