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成立以来,乡村治理的历史变迁由"政社合一"的一元管理到"乡政村治"的二元共治再到多元协同共治。新乡贤生成原因有选贤任能的历史渊源,城乡融合的发展态势,村民自治的政治制度,反哺农村的乡土情怀。其参与乡村治理的途径包括参与乡村自治、法治、德治。实践中面临着法律地位不明确,返乡居住无保障,面临偏见与抵触,配套政策待完善等困境;应从科学合理定位角色,优化城乡融合环境,完善政策法律保障,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来完善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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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共娄底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