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本来,已过了知天命之年的海南省文昌市委常委文海可以走上一条洒满夕阳金辉的坦途,至少在常委的位子上体面地退下来,享受政府给他的各种待遇,颐养天年。然而,文海却没有守住底线,利用职权帮助开发商要回被政府收回的两块土地,先后6次受贿1200万元。此案由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并向法院提起公诉。2018年3月23日,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文海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20万元。是年6月23日,文海历经入狱前3个月的培训,被押往海口市监狱职务犯罪监区接受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