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观点,对招标投标合同的四个常见争议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招标人、中标人之间成立以订立书面合同为主要义务的预约合同,招标投标合同在书面合同订立后成立生效;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期限届满后自愿签订的合同有效;不得变更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主要是标的、价款、质量和履行期限等足以影响当事人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条款;经招标签订的合同被解除或终止后未完成部分达到必须招标标准的仍应进行招标等观点,以期对实务中有关争议问题的处理提供思路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