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达米特为了拒斥戴维森超越于认识能力的成真条件意义理论,提出了"理解一个语句的意义在于构造一个语句为真的辩护性条件"的辩护主义意义理论。从"辩护语句为真何以可能"这一先验式问题出发,可以揭示语言意义理解的两种辩护程序:一是证实主义的辩护程序,即构造证实一个语句为真的典范性证明;二是实用主义的辩护程序,即构造接受一个语句为真而衍推出后承的典范性证明。两种辩护程序之间具有协调性、统一性关系。辩护主义意义理论的哲学意蕴在于,构造语句为真的辩护性条件是语言意义理解的先在性条件,以及获得语言意义的理解必须依赖于人的理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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