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一六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6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22年6月24日(2022年6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作如下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