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舞弊行为不仅影响了社会正义和公众秩序,而且严重破坏了教育公平和教育的形象。国家教育考试舞弊有如下的新特征:舞弊形式从传统走向现代,舞弊手段趋于高科技化;舞弊地点从考场内走向考场外,舞弊行为贯穿考试的整个流程;舞弊目的从单一走向多元,舞弊人员从个体走向集团。将"破窗理论"的主要观点与防范国家教育考试舞弊相结合,有利于更新考试管理理念,从而使有舞弊想法的考生不想舞弊、不能舞弊、不敢舞弊,从而提高国家教育考试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 单位
    北京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