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高校性骚扰行为,德国已形成由欧盟法、联邦法、州法和高校自治规范构成的独具特色的四级法律规制体系。该体系对预防和遏制愈发严重的高校性骚扰现象发挥着关键作用,特别是其中的高校自治规范对高校成员范围界定、性骚扰表现形态、处理责任主体、预防措施、处理程序以及惩戒机制做出符合本校实际情况的个性化规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极强,值得我国关注和理性借鉴。

  • 单位
    上海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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