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法律与社会事件的关系法律先天具有其滞后性,法律的制订需要不断总结和吸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点滴经验。典型和重大的社会热点事件则在法治创新的进程中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2003年广州孙志刚事件推动了收容制度的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