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应该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以及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在推动社会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应该对社会治理体系进行创新,做好政府部门与社会关系的调整,融合政府治理、居民自治和社会调节,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本文结合相关概念,从社会发展活力和社会治理水平的关系出发,就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对策进行了分析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