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信息革命重新定义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演绎着数字化发展的新式逻辑,孕育出不同于工商业时代的数字社会形态,进而对现代法学产生了某种“釜底抽薪”效应。在这一背景下,历经几百年工商社会修炼而成、一直被奉为圭臬的现代法学,必然要面临空前的严峻挑战,而数字法学将成为新时代的发展主角。数字法学的三种演进路径近年来,学术界展开了法教义学和社科法学的热烈讨论。二者主要集中在如何认识法律、法律知识科学性和自主性、法律(法治)如何实践等方面,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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