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香港和深圳的法定图则在制度建构、管控方法及实施程序上都存在明显差别。研究从成果构成、编制内容、审批管理和行政许可等方面对两地的法定图则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剖析法定图则背后的编制思维和管理理念的差异。香港法定图则具有较强的公共政策属性,在市场经济中彰显"有限理性",强调程序合理与有限管理;深圳法定图则基于"完全理性"思维,强调规划确定性,突出全面管控。随着社会转型的深入和利益诉求的多元化,受限于技术和制度短板,深圳的"最优"方案往往只是"理想蓝图",需要对其制度进行优化和完善。

  • 单位
    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 中山大学